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22條第1項第5款規定「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,駕駛大型重型機車」將可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駕駛;若屬無照駕駛者則可依同條例第21條規定處6000元以上12,000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駕駛。
綠牌駕照(普通輕型機車)
僅須通過監理站筆試與路試
白牌駕照(普通重型機車)
須通過監理站筆試與路試,通過後持照條件不分,包含打檔車與速克達駕駛資格
紅黃牌駕照(大型重型機車)
須參加駕訓班,駕照與汽車相同有分持照條件
A為無限制:應試時使用打檔車
B為限自動檔車輛:應試時使用速克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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